企业在开具发票过程中,经常会遇到特殊情况需要开具红字发票,业务虽然常见,但是操作起来却往往让会计头疼,今天,惠尚学会计培训为大家理一理,关于红字发票那些事……
一、可以随意开具红字发票吗?
红字发票可不是随便就能开的。只有在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注意!开具红字发票还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以备税务机关事后核查,比如购买方的拒收证明、折让协议和合同终止书面证明等。
开具成品油发票的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发票,不能作废成品油发票。
二、红字发票的开具流程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文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提示: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红字发票,不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内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即可,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红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信息需与原蓝字发票一一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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