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本条信息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布的——大理州多措并举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其详细内容,小编为您整理如下:
近日,大理州印发通知,对大理州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作了明确。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达到770元每人每年,其中财政补助标准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达到520元每人每年,个人缴费同步提高30元,达到250元每人每年。
二是提高大病保险筹资标准。2019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在2018年的基础上提高15元,达到每人每年65元,大病保险个人不缴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三是积极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中央承担80%、省级承担14%、州级承担1.2%、县级承担4.8%,即中央承担416元,省级承担72.8元,州级承担6.24元,县级承担24.96元。
四是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加大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未成年人及60岁以上老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支付倾斜力度,贫困人口起付线降低为3000元,支付比例提高5%以上。同时自2019年9月1日起,全面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封顶线,减轻大病患者、苦难群众医疗负担。
五是认真贯彻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及时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每人每年180元的定额资助参保政策,确保建档立卡人口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六是加强与医疗保障部门的沟通联动机制。强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职责,逐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理州多措并举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详细内容。想要获取更多财经新闻,可关注惠尚学会计栏目,小编将为大家实时更新。
原文链接: http://www.mof.gov.cn/xinwenlianbo/yunnancaizhengxinxilianbo/201908/t20190826_33739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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