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流通的过程中纳税主体势必需要缴纳税款,但有些人为了少交点税便虚开发票。那么纳税人应该如何防范取得虚开发票了?今天网站老师就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因此,纳税人取得虚开发票不具有真实性,也不具有合法性,不得作为财务凭证报销,不得计入成本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纳税人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有权拒收,同时在主观上不可以少缴企业所得税为目的取得虚开发票,违者必将接受沉痛代价。
关于纳税人如何防范取得虚开发票就介绍到这了,小伙伴们如果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惠尚学,现在注册还有免费做账大礼包在等你!
惠尚学甄选-会计培训机构
本文来自于惠尚学,发布者与君花间醉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hsxacc.com/222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