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是以国家有关单位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清算单位,如果开发项目中同时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需要分别计算增值额,那土地增值税清算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呢?一起看看吧。
纳税人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供的清算资料如下所示:
(一)土地增值税清算表及其附表(参考表样见附件,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主要内容应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用地、开发、销售、关联方交易、融资、税款缴纳等基本情况及主管税务机关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
(三)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销售明细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的证明资料。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纳税人还应提供记账凭证复印件。
(四)纳税人委托税务中介机构审核鉴证的清算项目,还应报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鉴证报告》。
对于土地增值税清算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哪些的问题,老师所要讲解的就这么多,如果还有学员不懂的,可以来惠尚学咨询老师,同时惠尚学也有专业的土地增值税课程,感兴趣的不妨了解一下吧,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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