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销售方来说,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一般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成本,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一批商品不含税金额1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应付账款总计为11.3万元。假设该批商品的成本价为80000元,销货方账务处理如下:
发生销售业务时处理账务:
借:应收账款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开具冲红发票当月,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0
同时将已结转的成本冲回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00
贷:库存商品 -80000
以上就是惠尚学会计培训班班木槿老师销货方收到退货申请开具红字发票,账务如何处理呢的问题做出的解答,不知道对大家是否会有帮助,如果还有什么想要了解的,都可以关注网站咨询老师,注册就送做账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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